从今天的媒体上,可以看到政府高层围剿在逃难中的部落客拉惹柏特拉,恫言以官方机密法令对付他,因为他在“今日马来西亚”网站上,泄漏财政部于2007年6月向内阁提呈的有关125亿令吉巴生港口自贸区(PKFZ)醜闻之备忘录。
在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率先表示要援引官方机密法令後,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、总检察长丹斯里干尼巴戴、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依斯迈奥玛及商业罪案调查主任拿督辜翰生,也随出声。
然而,他们之中,没有任何一人提到,让人民了解为何纳税人会在3个首相、3个交通部长及4个巴生港务局任期内,面对125亿令吉PKFZ醜闻来龙去脉的权利。
纳吉说:“我们将告诉人民我们关注该案的地方及我们将在较後时如此做,但没有藉口可以公开内阁文件。”
纳吉没解答的问题是,为何有关125亿令吉PKFZ醜闻的内阁文件必须保密而不解密,除非国阵有不可告人之处,不能让人民知道真相。
身为前内阁部长的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拿督阿兹米卡立,应已看过及消化了有关PKFZ醜闻的内阁文件。
为何在他领导下的公账会,不传召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西迪到公账会针对PKFZ醜闻举行的听証会,要後者供証提供给部长的资料及内阁对有关课题作出的决定?
难道公账会不应要所有与PKFZ醜闻相关的内阁文件与记录解密,不仅让公账会,同时也给全体国会议员及国人作深入研究?难道当局有做出见不得光的事?
在8月12日的听証会上,总体察长已经表明,由两名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及拿督斯里陈广才,在2003至2006年间,发出4封让PKFZ计划一揽子承包商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发出40亿令吉债券的支持信,实际上是违法发出的担保信。
下个逻辑性问题是,为何总检察长没提控非法发出4封支持信,导致纳税人被迫承担125亿令吉醜闻的两名前交通部长?
这是总检察长及政府领导层目前应回答的问题,而非把矛头转向拉惹柏特拉,以及恫言以官方机密法令对付在扮演吹哨者角色的他及“令日马来西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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